2016年年所得12万以上网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03-0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教职工请按照文件要求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自行申报。大家可以通过财务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您在我院的个人收入信息,据实填报。

 
附: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
http://www.tjcs.gov.cn:18084/art/2017/2/16/art_665_30265.html
2、财务网上查询系统:
http://192.168.93.253/ws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