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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划转学费说明
日期:2017-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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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将应缴纳学杂费足额存入本人已在学院登记的建行借记卡内, 银行卡内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应交费金额,学院按规定时间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杂费,如余额不足将无法扣款。银行卡损坏或丢失的同学,请自行办理天津市建设银行借记卡,持学生证和新办银行卡到财务部主楼1108登记新卡号并按时存入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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