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 来源:教务部|科研部
- 作者:温洁
- 编辑:
- 审稿:孙小义
- 点击:27
- 时间:2023-12-11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修订后的《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经2023年12月5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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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修订后的《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经2023年12月5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