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规则修订通知
日期:2014-07-09 09:27: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7
  随着图书馆藏书量的日益增长,为进一步满足师生教学参考用书的需求,为充分提高馆藏文献的利用率。图书馆自2011年5月10日提高读者借阅权限如下:
    学生借阅图书数量:5册(其中限借I类文艺书1册)。
    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一个月。
    教工借阅图书数量:10册。
    借期:两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两个月。


                                                
                                                图书馆  
2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