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借阅规则修订通知
日期:2014-07-09 09:27: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7
随着图书馆藏书量的日益增长,为进一步满足师生教学参考用书的需求,为充分提高馆藏文献的利用率。图书馆自2011年5月10日提高读者借阅权限如下:
学生借阅图书数量:5册(其中限借I类文艺书1册)。
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一个月。
教工借阅图书数量:10册。
借期:两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两个月。
学生借阅图书数量:5册(其中限借I类文艺书1册)。
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一个月。
教工借阅图书数量:10册。
借期:两个月。可续借一次,续期两个月。
图书馆
20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