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的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

一、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助理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工作能力强。带领班级学生奋发进取、学习实践、开拓创新、提高素质,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群众威信高。有工作勇于负责,大胆管理,作风民主,联系群众,热心服务,作风扎实,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和受处分现象。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承担学生助理辅导员工作满一年。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1.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采取个人申报、所在系组织评审、学工部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

        2.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根据工作表现,可评选为:星级学生助理辅导员,占学生助理辅导员总人数的20%;标兵学生助理辅导员,占学生助理辅导员总人数的30%;新锐学生助理辅导员,占学生助理辅导员总人数的50%。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为:星级学生助理辅导员奖金为800元,标兵学生助理辅导员奖金为600元,新锐学生助理辅导员奖金为400元。

        2.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要填写《学生表彰评审表》《学生表彰评审表》一式两份,载入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系存学院档案室一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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