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0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6-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6
各系:
按照教学历规定,2010级学生所有教学活动应于2014年5月31日结束。请各系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答辩具体实施办法。
各专业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责任制,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分别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级质量责任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质量。
各专业采取分组公开答辩形式,在统一安排的教室中进行。每个答辩组由不少于三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由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组长。答辩现场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学生按事先确定的顺序依次答辩。答辩的过程应包括答辩学生宣读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语,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质量和答辩情况,现场公布答辩是否通过。答辩小组不能做出缓答辩的处理意见。答辩现场应允许其他教师、学生旁听。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文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系在2014年5月9日前将各系各专业答辩具体实施办法和答辩安排一览表交教务部。
教务部
2013年4月24日
按照教学历规定,2010级学生所有教学活动应于2014年5月31日结束。请各系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答辩具体实施办法。
各专业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责任制,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分别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级质量责任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质量。
各专业采取分组公开答辩形式,在统一安排的教室中进行。每个答辩组由不少于三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由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组长。答辩现场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学生按事先确定的顺序依次答辩。答辩的过程应包括答辩学生宣读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语,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质量和答辩情况,现场公布答辩是否通过。答辩小组不能做出缓答辩的处理意见。答辩现场应允许其他教师、学生旁听。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相关管理文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系在2014年5月9日前将各系各专业答辩具体实施办法和答辩安排一览表交教务部。
教务部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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