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本科新专业《财务管理》等进行中期检查通知
日期:2014-10-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0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新增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增本科专业在招生后的第三年需进行中期检查,我院决定对2012年新设置并开始招生的《财务管理》、《金融学》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为使检查工作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详见《天津市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1. 指导思想(包括专业定位、培养方案、建设成效等情况);
2. 师资队伍(包括队伍结构、主讲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学水平等情况);
3. 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实践条件、图书资料、教学经费等情况);
4. 教学过程(包括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情况);
5. 教学管理(包括规章制度、质量监控等情况);
6. 教学效果(包括基本理论与技能、学生的综合素质、社会评价等情况)。
二、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专业自查、学院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专业自查阶段(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
请新专业所在系对照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我评定等级,并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新专业自查报告应着重指出本专业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自查报告要求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数据与分析相结合。新专业需在2014年10月31日中午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一份交教务部,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校内检查阶段(2014年11月初进行)
由教务部组织有关专家对三个专业进行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审查自查报告、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材料、考查相关教学设施、听课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相关系部根据学院有关专业建设文件教委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以及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的成效和不足,以此为契机,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务部
2014年10月11日
一、检查内容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详见《天津市高校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1. 指导思想(包括专业定位、培养方案、建设成效等情况);
2. 师资队伍(包括队伍结构、主讲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学水平等情况);
3. 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实践条件、图书资料、教学经费等情况);
4. 教学过程(包括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情况);
5. 教学管理(包括规章制度、质量监控等情况);
6. 教学效果(包括基本理论与技能、学生的综合素质、社会评价等情况)。
二、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专业自查、学院检查两种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专业自查阶段(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
请新专业所在系对照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我评定等级,并撰写新专业自查报告。新专业自查报告应着重指出本专业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自查报告要求条理清晰,言简意赅,数据与分析相结合。新专业需在2014年10月31日中午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一份交教务部,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二)校内检查阶段(2014年11月初进行)
由教务部组织有关专家对三个专业进行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审查自查报告、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材料、考查相关教学设施、听课等。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相关系部根据学院有关专业建设文件教委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以及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专业建设的成效和不足,以此为契机,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务部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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