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大学生学习和实践的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推动天津市大学生人才链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按照《市教委关于举办2015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5〕17号)部署,市教委决定举办2015年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校园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你们,请广大学生积极参加比赛。
一、参赛对象
我院在校生均可自愿组队参加比赛,每件参赛作品的创作团队最多不超过5人,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需列出导演、编剧、摄像、后期编辑、演员等分工名单,可设指导教师1人。
二、竞赛分类和作品要求
大赛作品分设音乐电视类、剧情类、纪实类、广告类和微课视频类五个类别。每个参赛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音乐电视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剧情类、纪实类、微课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广告类作品一般时长不超过1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格式可为:FLV或MP4,文件最大限制在100MB以内。不符合以上技术要求的作品将视为不合格作品,有关技术可参看大赛官方博客。
三、奖项设置
五个类别中,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赛作品数的5%、10%、15%。本大赛共设置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像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剪辑奖和最佳艺术奖等6项单项奖。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知识产权
参赛选手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在竞赛期间授权大赛组委会在合作媒体上公开展映作品。如作品出现抄袭或版权争议问题,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大赛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学生个人承担。
五、其他说明
大赛重要通知、相关文件、技术讲座将在大赛官方博客及时发布,请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随时关注。
六、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以系部为单位将参加比赛的作品于2015年6月19日前交教务部郭伟强老师。
教务部
2015年4月3日
关于参加2015年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校园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5-04-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7
【收藏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