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提交2025年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5-09-11  作者:姚丽 来源:教务部  浏览量:120

各系:

实习实践是高校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教学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17日前完成2025年本科生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的实习数据和实习培养方案的系统提交工作,并于12月8日前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将实习指导费提交给教务部姚丽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http://sx.chsi.com.cn/htgl/)需要提交的资料:

(1)各教学系提交指导教师信息,学院现有108位教师信息已录入系统(见附件1),本次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如涉及的指导教师信息未录入系统的,请各系于9月19日前填写指导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并提交给教务部姚丽老师。

(2)上报学生实习数据,指导教师需填写实习监管数据(见附件3)并导入系统。

(3)上报实习培养方案,各教学系以专业为单位上报一份即可,请教研室主任按照一个专业指定一位指导教师填写实习培养方案(见附件4),其中最后一列需要把授课教师都填上并导入系统。

上述材料可以参照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5)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二、需整理、归档的教学资料如下:

 (1) 各专业实习管理细则

(2)各专业实习工作安排

(3)各专业实习课程教学大纲

(4) 实习报告(见附件6、附件7)

(5)实习记录(实习周记、实习笔记或实习日记)

6)认识/专业实习鉴定表(见附件8)

(7)学生实习成绩统计表

(8)各教学系实习工作总结

(9)认识/专业实习指导费(见附件9)

三、档案资料注意事项

(1)实习名称必须规范明确,示例:202*年**专业**年级**实习。

(2)实习管理细则、实习工作安排和实习课程教学大纲可以系为单位提交存档,也可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存档。

(3)实习工作总结需以专业为单位提交,题目必须规范明确,示例:202*年**专业**年级**实习总结。

(4)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按照专业整理、归档两份即可,实习鉴定表中的实习单位鉴定处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成绩分配比例需与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一致,成绩来源清晰。

(5)实习成绩统计表为教务系统打印的班级成绩单。

(6)实习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实习概况、实习前准备工作、实习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教务部  

 2025年9月11日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