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0

一、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未受处分,能够在同学中起到先进模范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院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1.优秀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9月份评选上一学年优秀学生。

        2.采取个人申报、班级民主推荐、所在系组织评审、学工部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评选优秀学生。

        3.优秀学生占可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优秀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学生填写《学生表彰评审表》,一式两份,载入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系存学院档案室一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