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4
一、评选范围
院系学生会、院级学生组织、班委会成员以及各系部经学工部认定的学生社团骨干。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秀。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未受处分。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前30%以内。
5.任职满一学年。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1.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9月份评选上一学年优秀学生干部。
2.采取个人申报,所在系及团体负责部门组织评审,学工部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分别为:班级按每班一名评选;学生社团按每个社团1名评选;院系学生会和院级学生组织按可参评年级学生总数的2%评选。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元。
2.优秀学生干部要填写《学生表彰评审表》,一式两份,载入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系存学院档案室一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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