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2

一、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连续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未受处分,能够在同学中起到先进模范作用。

        3.连续三年获得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其他同级别荣誉。其他同级别荣誉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一次,在每年5月份进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班级民主推荐、所在系组织评审、学工部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报,不限名额。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载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系存学院档案室一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