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2
一、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连续三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未受处分,能够在同学中起到先进模范作用。
3.连续三年获得学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其他同级别荣誉。其他同级别荣誉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一次,在每年5月份进行。
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班级民主推荐、所在系组织评审、学工部审核、学院批准的程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报,不限名额。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载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由所在系存学院档案室一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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