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日期:2023-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2

一、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带头刻苦学习,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良;带头参与班团活动,活动中表现积极出色,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本人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全院共青团员。

        2.评选比例: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每个团支部一名。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优秀团员评选程序:

        ①各系团总支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提出候选团员。

        ②各系团总支召开专门会议,对候选团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评选,按学院分配名额产生各系优秀团员,经所在系团总支审核、党支部同意后,进行公示。

        ③通过各系团总支评选的优秀团员,对照评选条件及大会意见,在对个人工作、学习以及生活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各系团总支向院团委提交正式的书面总结材料。

        ④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上报的优秀团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年度优秀团员名单。

        2.评选要求:

        ①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评选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的原则,真正把成绩显著的优秀团员评选出来,切实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树立、宣传典型的过程。

        ②各系团总支要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比工作的透明度。

        ③各系团总支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优工作,经所在团总支审核、党支部同意,并进行公示后,报院团委审批。

        ④担任团内工作或职务的学生党员,可以参评优秀团员;不担任团内工作或职务的学生党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3.优秀团员需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在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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